当前位置: 行业动态 >
行政诉讼起诉后,多长时间决定受理
2023-03-02 09:13:44    来源 : 法务网
一、

行政诉讼起诉后,多长时间决定受理

行政诉讼起诉后受理时间是在七日内。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;如果不符合的,应当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。并且裁定书需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。

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,应当登记立案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,应当接收起诉状,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,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。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。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。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,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,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。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。

对于不接收起诉状、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,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,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,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,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
二、

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

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: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,应当在五日内立案受理,并通知申请人;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,应当裁定不予受理。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裁定有异议,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,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。

三、

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

1.对拘留、罚款、吊销许可证和执照,责令停产停业,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。

2.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。

3.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。

4.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,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。

5.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、财产权的法定职责,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。

6.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。

7.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。

8.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,财产权的等。

X 关闭

相关文章

Copyright ©  2015-2022 亚洲变频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豫ICP备20022870号-9   联系邮箱:553 138 779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