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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天天新视野】胡鑫宇事件关键数字释疑
2023-02-03 11:07:00    来源 : 南方都市报

据2月2日10时召开的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披露,经江西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、现场勘查、尸体检验、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,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,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。

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就在学校附近为什么在失踪106天后才找到?2根鞋带是否能承受人体重量不断裂?现场遗留的录音笔里有什么?

我们关注事件里关键数字背后的真相,以警惕更多类似悲剧事件的发生。愿逝者安息,生者坚强!


【资料图】

胡鑫宇系自缢死亡

案发地为第一现场

据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、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介绍, 胡鑫宇 尸体的具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,粮库占地面积92亩,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,高度约5米。

截图来源:央视新闻

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,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,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,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.5米,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,树木高于围墙。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,树干直径约11厘米。胡鑫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,悬挂点距离地面4.5米,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.61米。

截图来源:央视新闻

发布会通报,胡鑫宇尸体高度腐败,全身完整,脏器无缺失,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、鼠药、安眠镇静类成分。胃内空虚, 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 ;根据尸体腐败程度,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,胡鑫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。

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。尸体足尖自然下垂,距地面1.47米。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、拖拽痕迹。 江西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认定 胡鑫宇系自缢死亡,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。

生前有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

录音显示其曾2次试图跳楼未果

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,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,结合调查情况,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鑫宇持有使用。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, 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、篡改情况

截图来源:央视新闻

录音笔里有21段音频文件,时间从2022年10月6日到10月14日。其中, 2022年10月14日(失踪当日)17时40分、23时08分录制的2段录音显示胡鑫宇在食堂晚餐后,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,试图跳楼未果,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。

发布会介绍称,经心理专家访谈、分析,结合胡某宇失踪前行为,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温和、孤独,在意他人看法,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,情感支持缺失,缺少情绪宣泄渠道,常有避世想法,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、想法的习惯。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,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,加之人际关系、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,造成了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,表现为入睡困难、早醒、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,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、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,存在内疚自责、痛苦、无力无助无望感、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,进食出现异常, 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

案发地植被茂密,未搜寻到位

自缢所用鞋带最大可承重85公斤

针对“ 胡鑫宇 的遗体在距离致远中学这么近的地方,为何100多天后才被发现 ”的提问,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回复称:

事件发生后,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围绕学校周边划定了589亩的野外公共山林区域进行搜索。发现尸体的粮库所在位置与589亩的野外公共山林区邻近,与致远中学胡鑫宇宿舍直线距离226米,步行距离约400米。

该粮库占地面积92亩,围墙高约5米,内部主要区域装有视频监控,门口有门卫24小时值守并养有护院犬,未经许可禁止进入,公安机关先后于2022年10月20日、21日,11月26日、27日开展 四次搜寻 ,对粮库进行了走访,并对全部建筑物内部开展了搜寻,也对粮库旁的玻璃厂废弃厂房进行了搜寻,但 胡鑫宇尸体缢吊地点位于院内约9300平方米树林区域内,未搜寻到位

截图来源:央视新闻

2022年11月27日下午搜寻时,走访民警在完成该单位内东北侧废弃宿舍搜寻工作后,前往事发现场附近的树林洼地时,该区域植被茂密,未发现异常情况,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,而是要求该单位继续开展自查工作,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。相关负责人表示: “以上情况,说明我们工作还存在不足,我们将举一反三,进一步改进工作 。”

而针对“ 鞋带是否可以在这么长的时间中,承载其躯体重量 ”的提问,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经过检验鉴定,胡鑫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,单根长147厘米,宽0.8厘米。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,具有不易腐、拉力强的特点。经侦查试验, 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 。此外,随时间推移,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、体重会变轻,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,所以没有发生断裂。

网络非法外之地

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恶意造谣传谣

发布会上,公安机关还强调,目前 已梳理掌握网上杜撰虚假事实、制作虚假场景、炮制虚假录音、拼接监控视频、假冒事件当事人等五大类共计120余种虚假信息 。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,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调查和搜寻工作,同时误导公众认知,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,挑唆对立、引发恐慌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

公安机关已对少数故意编造、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。 如陈某贵为博眼球、引流量,假冒“光头”老师,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,影响极其恶劣,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其决定逮捕。又如,栗某珺、栗某臣父子为吸粉引流,发布视频杜撰因其为胡鑫宇事件发声,家人遭威胁、亲属失踪的虚假信息,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。再如,陈某红为其营销账号吸引流量,转发“后山发现带血被子”“胡鑫宇被老师杀死”等谣言信息,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
公安机关强调,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造谣、传谣将承担法律责任。 请广大网民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
出品:南都大数据研究院

数据采集分析:唐静怡 沈红媛

设计:欧阳静

数据来源: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、央视新闻等公开媒体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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